引子
伦敦的雾无孔不入。说来就来。
它从冰凉的、长着暗绿色青苔的石块上滑下,顺着灰黄的泰晤士河连绵向前,飘上伦敦塔褐黄色的屋檐后,惊飞了一群黑色渡鸦。
这是一群栖身在伦敦塔附近的渡鸦。只管塔的布局让它们垂涎,适于栖身,它们仍是不敢涉足半步。因为,任何进入伦敦塔的渡鸦,都会被剪去翅膀,永不能翱翔。
是历史决定了渡鸦剪翅的运气。数百年来,在这座塔内,曾经绞死行刺过不少人。这里是整个伦敦城最为阴魂不散的地方。人们胆战心惊地相信,只要渡鸦一走,伦敦塔就会坍毁,所有的阴魂便会倾巢而出,英格兰将永无宁日。
于是,塔内的渡鸦都被剪去羽翅,成了塔的从属品,只能仰望塔外的渡鸦自由翱翔。
在那些自由的渡鸦中,有一只,翅膀边沿擦破些羽毛,残破不齐,灰色眼珠特别阴郁锃亮,镜映身世下的世界。
传说,通过渡鸦的眼睛,可以看到常人所无法窥视的世界另一面。在那边,没有生命,更没有将来。于是,通过这只渡鸦的眼睛,雾气的伪装卸掉了。
真正的雾,是被活埋的女巫的手,十个指头在雨水的润泽下生发出根须,以细无声的速度生长,在指头的侧面长出侧芽,侧芽再生出根须,如此递接,毫不中断。雾气就这样包藏祸心地成长着,默默地挥动着成千上万的根须,攀爬上每一块墙壁,窗脚,钻入烟囱,渗入土地,浸入行人的身体。
在一座废弃的、阴暗潮湿的石桥下,雾气用手指拥绕着一个叫成年男子。他棕黄色的头发肮脏地结成饼状,贴在脑壳上,胡须又厚又脏,像个袋子垂挂在下巴上。
没有灯,只有当汽车路过桥面时,才会滑过一团朦胧的光。下雨了。灯光中的雨丝犹如精密的针尖。
男子的身边有一瓶酒,一个带两只脚轮的滑竿行李箱,里面塞满了他的全部家产。一个月前,他因为赌钱欠下高额债务,失去了屋子、车子、工作、尊严、前程……
男子喝下一口酒,愁眉苦脸。雾气在桥洞下如蛇穿梭,让他感到严寒而绝望。他斜着眼睛,从行李箱下面摸出了一把枪。这把枪是他以前为了防身弄到的,当印子钱雇来的打手冲进他家,拿走他的一切时,他用这把枪保卫了身边的这只箱子。
那时,行李箱敞开着盖子,放在床上,里面塞着几套换洗衣裤。他用枪指着打手,说只要他们敢拿这个行李箱,他就开枪。他大叫着,说自己什么都没有了,也就什么也不怕了。
打手瞅了一眼行李箱,再看看已被搬空的、空荡荡的房间,抬起右手,在右脑门上一点,鄙夷地对他敬了一个军礼,回身走了。
男子在他走后,虚弱地坐下来。他今后,除了那几件衣裳,就真是什么都没有了。
对了,另有这把枪。这把可以用来自杀的枪。
雾气在桥洞里彷徨不散,等候着观看一场自杀的好戏。
男子举起了枪,把枪口塞进了嘴巴。
一辆大卡车从桥面路过,庞大的轮子压过桥面,发出轰隆隆的声响。卡车灯的光晕在顺着桥身移动,照出一团一团的雨。当光晕移到桥尾时,枪响了……
这个地方叫索郎德广场,它位于伦敦西区某处。广场不大,或许就两百个平方米。在广场的西面,延着广场的长度,用巨石修建了一座两层楼高的公寓。公寓大门上有一个铜色门牌,上面只有两个字母“T·C”。
字母越少,权力越高。
每人都知道“T·C”代表什么。它代表欲望、时尚和前锋。“T·C”是一个呈现近十年的时尚品牌,范畴囊括时装、皮具和珠宝。欧洲上层人士都以身着一套“T·C”时装或者佩戴“T·C”首饰为荣。
“T·C”的创始人,也就是公司总裁,名叫塔索·库伯(Tasso·Cooper)。“T·C”这个品牌正是源自他姓名的缩写。
在英国时尚界,塔索·库伯是个传怪杰物。他以前是个司机,为一个亿万大亨开两辆凯迪拉克和三辆宝马,后来,他自谋活路,开创了“T·C”,逐渐走红。塔索·库伯虽然身处以名利寄生的时尚界,却喜欢深居简出,极少抛头露面。他此刻栖身的公寓是一栋有两百年历史的老屋子,虽然位于市区,但是,只要大门一关,也就与世隔绝了。
为了避寒,这栋老屋子的窗户都不大,极少能够透进阳光。外人一脚踏入后,会感到走廊暗处飘荡着一种看不见的东西,像伦敦的雾气,阴森可怕。
更让大家不能接受的是,这座公寓坐落在臭名昭著的索朗德广场。当年,正是因为公居所在的位置,它才被闲置了很长时间,无人问津。塔索·库伯就又做了一件叫英国人惊奇的事——事业成功之后,买下了这栋不祥的住宅。
和伦敦塔的可怕历史比起来,索朗德广场也毫不逊色。数百年来,这里是正法死囚和女巫的地方。吊死、砍头、焚烧都有过。至今,每逢夜晚,行人都甘愿绕道而行,也不肯从这里路过。传说不小心从这里路过,就会不小心遭赶上游荡在索朗德广场的幽灵。
以前在索朗德广场吊死犯人,一般会使用马车。马车载着犯人停在绞刑架下后,犯人就被迫站起来,站在马车上。当犯人的脑壳被套入绳索之后,车夫就会扬鞭,马车向前,犯人随即两脚悬空,命归鬼域。
因此至今,好多人在夜晚路过索朗德广场的时候,都会在雾气中瞥见一辆马车停在广场中心,毫无声息,若隐若现。另有人说,那些被吊死、砍头、烧死的孤魂野鬼无处可去,索性都住进了塔索·库伯购置的公寓。
在广场的东面,有一座教堂,十字尖顶屹立在灰色雨雾中,犹如帆船,当场取名索朗德教堂。也许是因为这里堆积了太多的阴魂,妖怪也被招来了,人们才在这里修建了一座天主的家。塔索·库伯的公寓就和教堂各就西、东,对立相望。
在索朗德广场的南面,是面积巨大的索朗德公园。公园里长满了灌木丛和山毛榉树。北面,是一条通往市中心的大路。塔索·库伯一早从公园跑步回来,刚踏上自家的台阶,突然感到一个影子从背后飘了过来,一个凉冰冰的东西抵住了后脖颈。未等他回身,两声枪响穿透了清晨的雾。
当探员爱德华·楚接到案发电话的时候,他方才离婚,靠在律师事务所的外墙上,点燃了一支雪茄。在离婚协议中,他把屋子留给了老婆多蕾丝·楚。他以为成亲这十年来,他欠多蕾丝的越来越多。都是情感债,一座屋子基本还不清。他只希望多蕾丝今后能找到她应有的幸福。
爱德华·楚有着欧洲人俊朗高大的外表,高加索人的白色皮肤和亚洲人的黑色眼珠。他是一个混血儿,父亲这边的祖母是英国人,祖父来自中国,传说是八国联军侵华时某军人带回来的厨师,因此他有一个中国姓氏,楚;母亲这边的祖母来自捷克,祖父是俄国人。这样的血缘关系,让爱德华·楚老是没有归属感。若说有的话,也是和多蕾丝在一起的时候。她就是他的家,他的归属。然而,他们此刻离婚了。
半年前,身为律师的多蕾丝就提出要分隔。昨天晚上,爱德华·楚才最后下定了决心,接受这个事实。这段时间,他一直睡在客堂的沙发上,可是今夜,他无处可去。他的行李,全都在车子的后备箱里。
爱德华靠在湿漉漉的墙上,看着天空翱翔的渡鸦,吐出一口蓝色烟雾。天空中飘着若有若无的毛毛雨,打湿了他的眉毛和发梢。
多蕾丝推门出来,瞥见他没走,便向他走来。多蕾丝是个身段均匀的女性,若是追宗溯源,算是爱尔兰人。她有着一双爱尔兰女子的神秘眼睛。当年,就是这双眼睛吸引了爱德华,让他怦然心动。
多蕾丝走过来,和他并肩靠在墙上,自己点燃了一支女士烟:“此刻有空吗,我们去喝一杯辞别咖啡?”
爱德华强忍住内心的难熬,挤出一个干瘪的笑容:“可以啊。还好我们没有小孩,离婚也离得洁净利落。”
多蕾丝也点点头,疾苦地微笑了一下。这些年,她多想要一个小孩,可是运气就是不给她。她转过脸来,眼中好像还存有迷恋:“假如我们有小孩,一定是会像你一样美丽。”
“多蕾丝,”爱德华不由得抬起夹着雪茄的手,轻轻抚摸着她的面颊,“你还爱着我?”
多蕾丝把头偏开:“也许是吧,毕竟我们在一起生活了十年。”
“可你为什么非要离婚呢?”
“爱德华,我已经告诉你好多遍了,我再也受不了这样的生活。你不属于我,你属于那些凶杀案,属于那些受害者。”
“多蕾丝,不是这样的。”爱德华还想诠释,他想说,她才是他的归属,然而,他的手机不合时宜地响了。搭档邓肯·厄雷打来电话,告诉他著名的塔索·库伯被人在家门口枪杀了。
多蕾丝太认识爱德华接到报案电话时的脸色了。她把只抽了一半的香烟扔到地上,用鞋尖使劲踩灭,失望地看了爱德华一眼,回身走进了大楼。他们离婚的地方,正是多蕾丝供职的事务所。为他们办理离婚协议的,是多蕾丝所在事务所的同事,他俩共同的挚友大卫。
在塔索·库伯的公寓大门前,警方迅速搭建了白色的塑料棚,把受害者圈在棚中,防止案发现场被污染,同时也避免媒体滋扰。外围的记者苦苦守候,也只能拍到交往进出的警员和白色的棚壁。爱德华一直十分承认这种做法。他以为,用塑料棚把案发现场单独隔离起来,是对死者最后的尊重。
在记者此起彼伏的询问声和噼里啪啦的闪光灯中,爱德华跟着邓肯戴上手套和鞋套,翻开塑料棚,走了进去。塔索·库伯脸朝地躺在石阶上,鲜血已经变成棕黑色,顺着石阶滴下,凝固。法医茱蒂·罗伯茨蹲在地上,检查伤口。茱蒂是个强健的、有两个小孩的离婚女性。爱德华一直很服气她,拖着两个孩子还能把工作做得十分敬业。
“一枪致命。”茱蒂说,她的手指在塔索的后脖颈。
“但是却开了两枪?”爱德华瞥见了两处枪伤,一处在脖颈后,一处在后脑勺上。
“按照枪伤的巨细和血溅的陈迹判定,后脖颈的那枪是紧贴着开的,后脑勺的那一枪,间隔了约莫半米。可是,无论先开了哪一枪,都可以直接致命。”茱蒂说。
“你是说,凶手基本没有必要开两枪?”邓肯问。邓肯比爱德华矮半个头,年龄和他相仿,两人做搭档有三年多了。邓肯今天穿了一双白色高跟皮鞋,眼睛的视线险些和爱德华平行。
爱德华伸出右手,并拢两指,做成枪筒的形状,瞄准了地上的塔索·库伯。手指和塔索后脑之间的距离恰好是半米。爱德华说:“第一枪从背面袭击,打在塔索·库伯的后脖颈上,库伯倒下后,凶手在他的后脑勺上开了第二枪。”
“莫非不会是再补一枪,以防万一?”邓肯问。
爱德华摇了摇头:“这第二枪,不像是补枪,更像是处罚。”
“为什么?”邓肯问。
“假如为了确保杀死库伯,凶手完全可以在同一个位置连开两枪。”爱德华说,“不需要等到库伯倒下后再补第二枪。”
“也许,这第二枪是在库伯倒下的过程中开的?”邓肯说。
爱德华把眼光转向茱蒂,茱蒂耸耸肩说:“这要等研究了伤口今后能力确定。”
“子弹呢?”爱德华问。
茱蒂指指受害人的前方,在门边的旮旯里,躺着一颗子弹。茱蒂说:“那颗子弹射穿了塔索·库伯的脖子。”
“另一颗是不是还在塔索·库伯的脑颅里?”爱德华问。
茱蒂点了点头。
客堂里,库伯的老婆芬妮裹着一条白色毛毯,露出里面的粉蓝色真丝睡衣花边,恐慌而凝滞地坐在沙发上。在地毯上,有一串带血的脚印。脚印很混乱,起始点是躺在门口的塔索·库伯,然后散布在客堂四处。在芬妮的双脚上,也还沾有干了的血迹。
爱德华追随着脚印的浓淡,迅速作出了大抵判定:芬妮听到枪声,穿戴睡衣冲到门外,看到了倒在血泊中的老公库伯,然后惶恐失措地跑回房间打电话。
一个上了年龄的女性坐在芬妮身边,呆呆地为她端着一杯茶。茶上早已没有热气盘旋,看来那个女性已经端了很久。两人都眼光凝滞地紧挨着,犹如被惊吓刹时凝固的雕塑。
邓肯轻声告诉爱德华,这个快要五十岁的女性叫安,是受害人塔索·库伯常年礼聘的女佣。安一直和库伯配偶住在一起,或许有六年了。
爱德华一见到芬妮,心里某个地方狠狠地抽搐了一下。芬妮有一双蓝黑色的眼睛,衬着白色的毛毯,犹如从深井中反射出的两道月光。他想起来第一次见到多蕾丝时,她也是这样坐在沙发上,眼睛透彻深邃。
芬妮隐隐感到脸上痒痒的,抬起头,瞥见一个胡须拉碴的男性盯着自己,感受很不自在,就转移了视线。
爱德华感到有些失态和难堪,急忙介绍了自己,然后问:“是你直接给警方打电话报警的吗?”
“我先听到了枪声,那时我在楼上卧室。等我下楼来,瞥见大门敞开,塔索倒在地上。我冲过去,看到他满身是血,后来……后来,”芬妮说到这里,停了下来,等回想带来的可怕平息一些后,才接着说,“我才进屋打了抢救电话。”
“你下楼的时候,门是开着的吗?”爱德华希奇地问。他记得在门前的石阶上和门锁上,都没有钥匙。他转过身,对搭档邓肯使了个眼色。邓肯会意,轻轻站起来,走出了客堂。
芬妮点了点头:“门是敞开的。”
“你那时有没有瞥见什么人呢?”爱德华又问。
“没有。也许有,”芬妮感到脑海里无比混乱,她激烈地摇摇头,“一切发生得太忽然了,我,我记不清了。不过,”她抬起头来,“为了平安,我们在屋子四周都设有录像监控设备。”
“你是说,大门口也有监控摄像头?”爱德华问。
“是的。大门口有一个摄像头。我此刻就可以带你去看。”芬妮说着站起来。大概是受到惊吓过多,她感受两眼发黑,险些就要摔倒。女佣安要去扶她,被她推开。
这时候,邓肯从新返回屋内,她在爱德华的耳边小声说,塔索·库伯的家门钥匙还揣在他的裤兜里。
芬妮带着爱德华和邓肯走进了客堂旁边的书房,打开书桌上的电脑,找到了塔索·库伯跑步回来的时段。
录像是好坏的,塔索满头大汗,一边上台阶,一边把手伸进裤包掏钥匙。就在这时,一个黑影突然呈现在他身后,把一支枪顶在塔索脖子后。紧接着,枪声响了,塔索倒地。录像上露出了黑影的脸孔。他身穿着帽兜的运动衫,帽兜翻起来,遮住头部和脑门。他的脸上戴着一个纯白的滑雪面具,面具上只在眼睛和鼻孔处留出小孔。
看到这副面具,芬妮“啊”地叫了一身。
只见凶手抬起头,用枪托打歪了摄像头,画面上立即呈现门前的天花板,紧接着,画面中传来第二声枪响。
芬妮看到这里,用手捂住脸,失声大哭。
与此同时,书房门外传来另一声女性的尖叫。
爱德华抛下芬妮,朝尖叫声传来的方向奔去,只见女佣安站在厨房里,两手抱住面颊,恐慌地看着橱柜。橱柜是悬挂在墙上的,柜门这时候打开了。
在柜子的内壁上,钉着一只流血的渡鸦。
渡鸦好像另有最后一口吻,在安的尖叫声中抖动着翅膀……
安的恐慌不亚于书房里的芬妮。她颤动地捂住嘴,缓缓蹲下……
爱德华冲出厨房门,瞥见门后是一片山毛榉树林,树林顺着地势向前方延伸,林中黑魆魆的,没有几许阳光——这即是索朗德公园。爱德华走出厨房,试图在地面上发现一些陈迹。但是,厨房背面除了厚厚的落叶外,看不出有任何异常。
有人悄悄地穿过公园,通过塔索·库伯厨房的后门,送来了一只渡鸦!
这个人行动神秘斗胆,居然敢在警员调查案发现场的时候来!
塔索·库伯身中两枪。爱德华以为第二枪是为了实施惩戒而开的枪。可是,凶手已经得逞,为什么又溜进后门送来渡鸦呢?
一枝八厘米长的钢钉从渡鸦的前胸穿过,把它直接钉在了橱柜上。渡鸦的脑壳不断地抖动,喉咙上一指长的羽毛沾满了鲜血。这时,爱德华看清,它的眼睛被挖走了。
爱德华等一位同事从各角度拍完照片后,取下了渡鸦。濒临灭亡的渡鸦在他的手中做着垂死挣扎,鲜血溅到了爱德华的脸上,爱德华立即感到一片温热,而且闻到了渡鸦身上那股腐蚀和霉湿的气味。
爱德华把渡鸦递给茱蒂,让她好悦目看渡鸦身上的这枚钢钉,看是否能找到指纹。茱蒂点了点头,看着渡鸦,满脸疑惑。当她接过渡鸦的时候,这只渡鸦做了最后的挣扎,然后蹬了几下脚,终于咽了气。茱蒂轻轻“啊”了一声。
“怎么了?”站在一边的邓肯问。爱德华也看着茱蒂。老辣的法医茱蒂极少有在尸体眼前失态的时候,更况且,这是一只鸟。
茱蒂用力搬开鸟嘴,从里面抽出一条铁链来。链子很细,顶端是一个弯钩,挂在渡鸦的喉咙内部。
“变态。”邓肯不由得说。
“威胁。”爱德华说。邓肯抬起头,看着他,眼光在询问。爱德华压低了声音,说,“一定是这栋屋子里有人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东西。凶手如此变态地杀死渡鸦,一定是用来威胁,让那人闭上嘴巴,保持缄默。”
“会是谁呢?是受害人的老婆仍是女佣安?”邓肯问。
爱德华说:“都很难说。芬妮身为老婆,很有大概知道一些塔索·库伯的机密;而安,虽然只是个女佣,也许不经意地瞥见过某些不该瞥见的东西。”
邓肯疑惑地问:“塔索·库伯只是个时尚设计师,他又能有什么致命的机密?”
爱德华往客堂方向看了看,说:“世事难料。你再去和她们聊聊,看看有什么新发现。”
“你呢?”邓肯问。
“我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爱德华说完,再次打开厨房后门,走进山毛榉树林。
对于索朗德公园,在伦敦土生土长的爱德华一点也不生疏。这是一座城市公园,树林茂密,行人稀少,环境复杂,是年青人抽大麻和幽会的绝好场合。爱德华走了五十多米,才看到了一排栅栏,把塔索·库伯的公寓后院和公园隔断。由于树干密集,爱德华在厨房的位置是看不到这个栅栏的。
这时候,栅栏门也是敞开的。
爱德华走出栅栏门,看到一条人为踩出的小径。在小径左边,有一片伏倒的草茎。凭直觉,爱德华走入那伏倒的草茎。走了不到二十米,爱德华看看法上有一根渡鸦羽毛。他捡起来,装进了证物袋。
当他直起腰抬起头的时候,在眼前的树干上猛地瞥见了一样东西。突然间,爱德华以为胃里排山倒海,早餐吃的面包就要冲将出来。
那是一对血淋淋的眼球,像两个乒乓球,挂在树干上……
这时候,邓肯打来电话,让他赶紧回来,她说从女佣安那边没有问出什么信息,可是从芬妮那儿得到了重要线索。
“什么线索?”爱德华对视着渡鸦的眼睛。
“芬妮认出了开枪的人。”邓肯说。
监控录像中,开枪的人身段细长。他在对着塔索·库伯的后脖颈开了第一枪后,抬手用枪托打歪了摄像头。这个人戴着帽兜和滑雪面具,虽然脸孔被完全遮住,芬妮却认出了他。
芬妮告诉邓肯,塔索·库伯和她成亲后,对她越来越冷漠。相反,他很注意那些为他做设计工作的年青小伙,在他的办公室里,清一色全是二十出头的男子。
芬妮说到这里,沉下了脸。邓肯已经知道芬妮要表达的意思了,邓肯问:“既然他喜欢同性,为什么还要和你成亲呢?”
芬妮摇了摇头:“我嫁给他的时候,他已经很有富有了,并且名气十足。英国是个宽容的地方,以为同性恋是人性的另一面,并不可耻,好多名流都公开了自己的性取向,他基本没必要通过和我成亲来掩人线人。他在追求我的时候,布满了激情,但是,最近这一年,他变了,变得总喜欢和男性呆在一起,变得更不爱发言,纵然发言,有时候也是语无伦次,也许,”芬妮停顿了一下,“是时尚界的离奇民风改变了他吧。都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那么,这个带滑雪面具的男子是谁?你能认出他?”邓肯问。
“从他体态看,他像塔索公司里一个叫约翰·亨利的设计师。他和塔索偷偷摸摸在一起有半年多了。他们觉得我不知道,我也就装作不知道。生活就是这样,从出生到灭亡,布满了伪装。好多时候,伪装可以带来安静。”
邓肯对芬妮的立场不置能否。她小心地问:“这个人戴着滑雪面具。你怎么知道他就是约翰·亨利呢?”
“你看这里,”芬妮把录像定格,持枪的人在抬手打歪摄像头的时候,袖子被拉开,露出了手腕上的一截文身,那是一条很小的蛇。芬妮说,“我熟悉这个文身,约翰·亨利就有这样的文身。”
爱德华和邓肯开着车前去约翰·亨利的住处。适才,邓肯已经打电话和公司方面核实过,约翰今天没来上班,并且没有提前请过假。
这个消息让邓肯高兴了一下。
邓肯开着车,爱德华一支接一支地抽烟。邓肯发现,爱德华今天的心情很不好。不过,涉及爱德华的隐私,即即是最好的搭档,爱德华不想主动说说,她也就缄口不问。她太了解爱德华了,在他不想说的时候,无论你怎么问,他都不会启齿的。
约翰·亨利栖身的街道原来就十分狭窄,再加上不少车辆泊在道路两旁,路中间就只留出了窄窄的空间,仅够一辆车出入。邓肯费了好大劲,才开进去,找到一个车位。
路边的屋子都是两层。在伦敦,不少屋子都是这样,第一层作客堂,餐厅和厨房,第二层是卧室,楼前楼后有小小的花圃。
约翰·亨利的小楼外墙爬满了鱼鳞似的常春藤,楼型、窗户都仍是都铎式样。这样一座保存完好的老屋子,在市面上价钱不菲。邓肯一眼见到这屋子,不由得低低地吹了声口哨。
爱德华先走上台阶,按响了门铃。然而,他却在门铃轰响的一刹那,瞥见大门并没有封闭,而是留着一条狭缝。里面传来电视广告的声音。
爱德华警醒起来,看了邓肯一眼。邓肯会意,悄悄绕到小楼背后。
爱德华推开了门。
他听见广告里在销售跑步机。
入门处的走廊空空的。电视的声音是从客堂里传出的。爱德华背靠墙,尽量避免让客堂里的人看到自己,像猫一样,轻轻接近客堂。
客堂里空无一人。
邓肯也从后门进来了,摇摇头——和后门相通的厨房里也没有人。
莫非是在二楼的卧室?
好多行刺案都是发生在卧室,最多的情形,被害人是被溺死在浴缸里。
爱德华悄悄爬上二楼。卧室里也是空无一人。浴室的门虚掩着,里面传来稀里哗啦摩擦的声响,仿佛有什么东西在挣扎。
爱德华轻轻接近,猛地一把推开浴室门。
浴室的窗户是打开的。在浴室的窗框上,钉着一只渡鸦。八厘米长的铁钉从脖子上穿入,钉进顶端的窗框。渡鸦早已死了,只有翅膀在风里,拍打着旁边的塑料浴帘,发出刷拉刷拉的声响。
爱德华走近,闻到了渡鸦身上腐臭的气息,眼窝处空空洞洞。
他撑开渡鸦的嘴巴,看到里面塞进了一截铁链,铁链的弯钩深深地钩进了渡鸦的喉咙……
整栋小楼都没有约翰的踪迹。
爱德华打开约翰的衣橱,衣服还在。可是,假如约翰是负罪轻装逃逸,他并不需要携带几许行李。
“爱德华,你来看这里。”邓肯这时站在卧室的壁炉旁。壁炉上摆放着几个相框,其中一个相框里有三个人,身穿滑雪服,脸上都戴着滑雪面具。其中一个面具,和凶手作案时所戴的面具一模一样。
爱德华把照片拿出来,放进一个证物袋。随后,爱德华让邓肯留在原地,自己走出了厨房后门。
走出厨房后的花圃,迎面是一条小道。在小道尽头,竖着一道围墙。围墙顶上长着一层厚厚的青苔。在围墙的右边,缠绕着几根干涸的常春藤茎。在藤茎上,挂着两只眼球。
爱德华观测着四周,这是个荒芜的地方,这道围墙盖住了去路,而青苔完好无损,说明并没有人从上面爬过。这个送来渡鸦的人,专门来到这里,悬挂了渡鸦的眼球,然后又返回约翰·亨利的家,原路脱离。看来,这个人处事沉着,行动不慌不忙。
爱德华默默站立在那边,一动不动。过了足有一分多钟,他才掏出了手机。
他给茱蒂打电话。他告诉她,又发现了一只渡鸦,眼球也是挂在室外。然后,他提醒茱蒂,一定要仔细检查检查眼球,说不定凶犯会在上面不小心留下指纹。
打完电话,爱德华仍是站在原地不动。他在想,约翰会不会就是杀死塔索·库伯的凶手?是谁在约翰家也挂上一只渡鸦呢?约翰在哪里?逃了仍是被挂渡鸦的人杀死了?另有,这个悬挂渡鸦的人,为什么要把渡鸦的眼睛挖出来,费力挂在附近呢?这里面,莫非有什么隐晦的暗示?
这时,一线久违的、细瘦的阳光突然从云层中射下。爱德华瞥见,在悬挂渡鸦眼球下方的草地里,有样东西闪了一下。
他走过去,扒开草丛,看到了一颗金属袖扣。
这是一颗质地高档的袖扣,表面有一个像龙卷风一样的图案。在图案中间,有一个希奇的标记,看起来像一艘火箭,火箭穿越了龙卷风。爱德华眯起了眼睛,以为这个标记有点眼熟,却又一时想不起来。他拿出证物袋,将袖扣放了进去。
时尚巨人塔索·库伯在自己的家门口被枪杀,一下子成了伦敦各大媒体的头条。所有的电视频道都在播放着这条新闻。当爱德华和邓肯开车回到警署的时候,立即就被一大堆守候多时的记者包围了。爱德华和邓肯两人,左闪右突,拿出对付阻击战的架势,才把车子开进停车场。
电影里的剖解室都有一种阴森可怕的氛围,给人的感受是整个房间颜色是幽蓝幽蓝的。其实,剖解室里老是亮如白昼。爱德华和邓肯大汗淋漓地推开了门,迎面扑来一股苍白凉气,他们瞥见茱蒂已经打开了塔索·库伯的脑颅和胸腔。
茱蒂瞥见他俩进来,口罩上的眼睛露出笑意:“你们来得正好。”
邓肯走过去,看了一眼塔索·库伯的脑颅内部,问:“有什么新发现?”
“爱德华,你是对的。”茱蒂说。
“哦?”爱德华抬起眼睛,避开台子上被打开的尸体。他偷窥了一眼邓肯,瞥见她正饶有乐趣地观测死者胸腔内的布局。爱德华虽然是男的,可是在剖解室里,总比不过邓肯。邓肯可以在脱离剖解室后直接去餐厅点份七成熟的牛排。他不行。不过,这只是他的私人机密,从未让同事们发现过。
茱蒂换下手套,走到办公桌前,拿出两张照片。照片上,塔索·库伯脖后和脑后的弹孔里分别被塞进了两根细长的赤色塑料管。通过这两根管子所指的方向,茱蒂可以或许判定出子弹射入的角度。
第一张照片,插在脖颈后的管子和脖颈垂直。这说明,凶手的枪口是垂直抵在受害人塔索·库伯的脖颈上。
第二张照片,插在塔索·库伯后脑勺上的管子也是垂直的。说明这第二枪,并不是在塔索·库伯倒下的过程中射出的。假如是在他倒下时射出的,那么脑后的弹孔就应该是倾斜的。
“很清楚,”邓肯把照片递给爱德华,“凶手在发射第一枪后,用枪托打歪了摄像头,然后枪口垂直瞄准塔索·库伯的后脑勺,开了第二枪。这第二枪,是有其他用意的。”
“子弹呢?”爱德华问。
“在这里。”茱蒂说着,举起了一个证物袋,里面有一颗子弹,“这是脑颅里的那颗。”
爱德华点了点头接过来。射入脖颈的第一颗子弹,他们在现场就找到了。子弹射穿了塔索·库伯的脖子,溅落在石阶上。
“另有,”茱蒂又拿出一组照片,“这个名声赫赫的塔索·库伯,仿佛不太爱惜自己的牙齿。”
“哦?”爱德华希奇地问。
茱蒂说:“你看,他长了两颗虫牙,一颗补过,另一颗另有一个洞。以他的收入,另有他的职位和工作性质,他应该是会去看牙医的。”
爱德华接过照片,说:“大概是懒吧。假如我是他,就算我是亿万大亨,大概也会懒得去看牙医。”
“但是,”茱蒂说:“这颗补过的牙齿看起来技能十分拙劣,并且所用的材料也很廉价。我虽然不喜欢八卦新闻,可是,今天进入塔索·库伯的家,满眼都是昂贵的奢侈品和点缀品。莫非,他会在牙齿上抠门省钱?或者,他们已经倒闭了,富有只是个假象?”
“咦?”未等茱蒂说完,爱德华就发出一声疑问。
“怎么啦?”邓肯问。
爱德华指指那粒从塔索·库伯脑颅里取出的子弹,然后将其递给了邓肯:“你悦目看。”
邓肯接过来一看,也跟着“咦”了一声。
茱蒂不知所以,莫名其妙地问:“发现了什么?”
邓肯把子弹放到茱蒂的眼前,说:“这颗子弹不是来自工场,而是自制的。”
“另有,”爱德华接过话头说道,“这颗子弹和射入塔索·库伯脖颈的那颗子弹不一样。那颗子弹,是工场批量出产的。”
“两种子弹?莫非有两把枪?”茱蒂问。
“射入塔索·库伯后脖颈的子弹,是平凡的手枪。而这一颗,是手工做的,我好久没有见到这样的工艺了。”
“两把枪?是不是意味着现场呈现了两名杀手?”邓肯问。
“不能解除这个大概。那个戴滑雪面的人先射中塔索·库伯的后脖颈,在用枪托打歪摄像头后,另一个人呈现了,打出了第二枪。”爱德华说。
“这也再次证明确你的推断。塔索·库伯第一枪致命,而这第二枪,却很有来头,不是处罚就是复仇。”邓肯说。
“或者两者都是。”正说着,爱德华突然想起了什么,眼睛一亮,问邓肯,“你还记得我在约翰·亨利家的背面找到的一颗袖扣吗?”
邓肯点点头。爱德华给她看过那颗袖扣,但是她并不熟悉上面的徽章。
“我此刻知道为什么那颗袖扣如此眼熟了。”爱德华冲动地说。
“为什么?”邓肯和茱蒂同时问。
爱德华掂了掂手里的子弹,说:“在证实我的判定之前,我还需要先查一查资料。”
爱德华好久没有来大英博物馆了。上一次来是什么时候?十年前?或者十五年前?自从当上凶杀科的警探后,他就极少有自由的时间了。
日子过得真快,光阴已经将他从一个少年变成了一个今早方才离了婚的中年男子。而博物馆的外观,却仍是那久经雪雨的老样子,高大的门廊石柱下,挤满了本国的和世界各地的旅客。他们长着各色皮肤,说着各种语言,有的闷头而入,有的不忘在门口的博物馆捐献箱里投下一两个英镑。
刹那间,爱德华有一种恍惚,一种似曾相识的感受阵阵袭来。他上一次来这里的时候,是为了查一查中国、捷克和俄国的历史,看一看来自这些国家的代表性文物。他的身体里,流淌着四个民族的血液。他一直分辨不清,自己到底属于哪里。
然而,那一次,他逛遍了这几个国家的展馆,也没能找到谜底。也许,那也是他没有再来的原由吧。他记恰当时在观光那些展馆的间隙里,他路过了一个很小的展厅,里面陈列着英国多个古老的神秘社团的展品。
数百年来,世界上不少国家都成立了各式各样的神秘社团,好比光照派、罗马俱乐部、牛血社等。其中最广为人知的即是骷髅会,另有人称它为“死神兄弟会”。至今,美国耶鲁大学还保存着这个神秘社团,已经快要两百年了。
这些组织只收纳精英,或者有家庭后台的名门成员。其目标显而易见,无非是保证社团的质量,编筑社团巨大有效的关系网。在美国历史上,曾经有3位总统,2位最高法院首席法官,众多内阁成员、参议员和国会成员都是骷髅会成员。有人曾经扼腕感叹,骷髅会险些就是一个潜伏的美国当局。
英国也不破例。在英国,最有名的就是“共济会”。共济会最早成立于六百多年前的英格兰,时至今日,在环球已有六百多万会员。在共济会的历史上,有无数会员名声显赫,好比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汽车巨人亨利·福特。
这些社团的信仰各异,宗旨各异,但对入会成员的要求都很高,选拔前提十分苛刻严肃。在历史的变迁中,有的社团消亡了,有的转入了地下,另有的,已经逐渐远离了初衷。无论这些社团运气怎样,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社团标记。他们为自己的宗旨设计图案,或做成戒指,或做成袖扣。爱德华还记得,其中一个社团,喜欢围猎狐狸,更热衷于自己制作子弹。遗憾的是,他既记不清那子弹的外观,也忘了那个社团的名字。
进入博物馆,爱德华面前一亮,发现自己险些站在了科幻小说里。博物馆的外观还是古老的容貌,而里面的大厅上端却修建了一个畅亮的穹顶,那是由2436块三角形玻璃构成的穹顶,组成了欧洲最大的有顶广场,人们叫它大中庭。
爱德华在博物馆里转了两圈,都没有再找到那个神秘社团展厅。他只好返回大中庭,去那边的咨询台问一问。
咨询台的负责人告诉他,他在多年前看到的神秘社团展出只是个暂时性的展出,结束今后所有的物品都被封存起来了。
爱德华拉开外衣,露出前胸的警徽。警徽被他用一根银色项链挂在脖子上。接着,他问负责人可不可以看一下那些展品。
“您是工作需要?”负责人说。
爱德华点了点头。
负责人想了想,拿起身边的一个通讯录,伸出纤长的食指一直随着目录找,然后说:“我们有一位博物馆研究员,叫马娜亚·贝丽尔,她对神秘社团很有研究。也许,我可请她来帮你。”
爱德华听了,连连谢谢。假如有个老手指导,他就不会挥霍时间了。爱德华买了一杯咖啡,在等候研究员从办公室过来的时候,顺便走进了咨询台背面的书店。
书店搭建在大中庭中,爱德华面临的这面书店墙壁是玻璃的。当他从书架上取下书的时候,他瞥见了老婆,不,前妻多蕾丝。
多蕾丝站在一个展厅的入口处,她的身边站着一个六岁的小男孩。爱德华熟悉这个男孩,他是多蕾丝的同事大卫的孩子。大卫的老婆两年前出了车祸,脱离了人间。大卫一个人艰难地扶养着孩子。他既是他和多蕾丝的离婚律师,也是他俩共同的密友。
爱德华以为真是巧,正要走出版店去和多蕾丝打招呼时,却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一幕。
大卫拿着一份博物馆观光资料,大步走向多蕾丝。他拍拍男孩的头,亲吻了多蕾丝。那样的吻,不是来自密友间的吻,而是来自情侣。然后,他挽住她,多蕾丝牵着男孩,一起走进了展厅。他们看起来,就像一家人。
爱德华的心咯噔跳了一下,立即大步向他们消失的展厅赶去,扒开观光的旅客,高声喊着大卫的名字。
大卫听见有人叫他,转过身来,尚未看清爱德华,迎面就遭了一记重拳。爱德华先是一拳打在大卫的鼻子上,鲜血顺着鼻孔流下来,然后,爱德华又对着大卫的前胸猛击一拳。大卫往后依靠,摔倒在地上。
爱德华追过去,又要打出一拳,这时候,多蕾丝冲了过来,盖住了大卫。爱德华的拳头在距离多蕾丝只有半厘米的地方停住了。他瞥见了多蕾丝布满泪光的眼睛。他咬了咬牙,收起拳头,直起身体,在人群的惊奇声中走出了展厅。
爱德华才走出展厅,就听见身后有人叫他。他转过身,瞥见了一个栗色头发的女子。那女性三十岁左右,眼睛乌黑。
女性翘起嘴角,微微一笑,向他伸出了手,毛遂自荐道:“马娜亚·贝丽尔。”
爱德华十分惊奇,他一直觉得在博物馆工作的研究员都是不老即丑,没想到,这个马娜亚·贝丽尔如此年青美丽。他也伸出手,难堪地看到自己的手上另有大卫的鼻血,只好缩了回来,连连抱歉。展厅里传来人群骚乱的声音。他想,这个马娜亚·贝丽尔一定瞥见了适才的一幕。
马娜亚·贝丽尔掏出一张纸巾,递给他,用无所谓的语气说道:“你是来查神秘社团的事?”
马娜亚·贝丽尔把爱德华带进了自己的办公室。她在仔细检查了袖扣和子弹后,摇了摇头,“这两样东西,我都没有见过。”
“请你再好悦目看这枚袖扣上的图案。什么样的社团会以火箭为标记呢?”
马娜亚·贝丽尔把袖扣放到放大镜下,说:“这不是火箭。”
“那是什么?”
“你自己看。”
爱德华拿过袖扣和放大镜,看到这个看似火箭的图案实际上是一把在尾部镶嵌了宝石的短戈。
“你见过这样的短戈吗?”爱德华仍是不宁愿。
马娜亚·贝丽尔摇了摇头:“这把短戈的外形十分与众区别。假如我见过,我一定会记着的。恐怕,在这件事情上,我无能为力。”
“渡鸦?”爱德华突然想起来,“在现场我们还发现了渡鸦的尸体。请问,渡鸦在人类历史中饰演什么角色?”
“渡鸦在不少民间信仰中,被看成毗连我们生人的世界和死者冥界的媒介。通过渡鸦,我们可以联络到另一个世界。”
“那么,有没有什么社团以渡鸦为图腾?或者,有没有渡鸦在其中占有重要职位的社团?”爱德华问。这时候,他的手机响了,他一看是多蕾丝打来的,就一下摁掉。
“有。”马娜亚·贝丽尔瞥见他挂了电话,也没有多问,站起来,走到书架前,抽出了一本书。她掀开其中一页,上面画有一只渡鸦,站在教堂的顶端。在渡鸦的眼睛里,另有图像。马娜亚·贝丽尔掀开第二页,作者把渡鸦眼睛里的图像单独截取出来,而且做了放大处置。
渡鸦的眼中的世界,犹如地狱。人们被迫在刀尖上行走,被猛火只靠吞噬,被开膛破肚……
爱德华请他立即把塔索·库伯的牙齿模子送到警署。
茱蒂一经比对,肯定地说:“在索朗德广场被杀死的,不是塔索·库伯,而是一个和他长得一模一样,有相同DNA的人。”
有人替换了塔索·库伯?
难怪芬妮、歌莉娅都感到了异样。
那么,那个假冒塔索·库伯灭亡的人又是谁?
真正的塔索·库伯又在哪里?
更令爱德华惧怕的是,纳粹的尝试不止成功地制造了黑手党头目罗伊·巴斯、神父道格拉斯和杀死多蕾丝的无名凶手,还成功地制造了两个塔索·库伯!
那么,除此之外,另有谁?!
罗伊·巴斯所说的“你觉得世上只有一个多蕾丝吗”那句话,很有大概不止是凭空恫吓!
在多蕾丝被杀一周后,一只狗在索朗德公园里刨出了一只右手。
遛狗的主人立即通知了警署。
警方在那边挖出两具尸体。一具是失踪已久的当局咨询专家切·詹姆斯,另一具尸体有着和塔索·库伯一模一样的牙齿。法医茱蒂按照这些尸体的糜烂状况得出了灭亡时间:正是爱德华率领警员包围索朗德广场的那一天。
一个礼拜后,爱德华准备为多蕾丝举办葬礼。在葬礼的前一天,爱德华仍是通知了多蕾丝的恋人大卫。爱德华对大卫说:“你也爱多蕾丝。我想,多蕾丝会希望你来拜见她的葬礼。”
大卫迟疑了好一会儿,才说:“我和多蕾丝计划过一段时间告诉你的。你会原谅我吗?”
爱德华保持了缄默。
大卫又问:“你能原谅她吗?”
爱德华挂上了电话。
爱德华不肯去想大卫的问题。他自己是个混血儿,体内流淌着四个种族的血。他平生都不知道自己生命的源头在哪里,家又在哪里。多蕾丝曾经就是他的源头,他的家。
此刻,她死了。
葬礼那天,大雨突然不约而至。所有的人都急匆忙脱离了,只有爱德华单独留了下来。
这几天,他老是被恶梦缠绕。
在梦里,他死了。有一只庞大的渡鸦,在他的尸体上翱翔。一边飞,还一边仿照人类的声音说:“你以为,世上只有一个多蕾丝吗?”
爱德华在雨中满身湿透。一只渡鸦羽毛湿漉漉地站在旁边的墓碑上,斜眼盯着他。
爱德华抚摸着多蕾丝的墓碑,默默地说:“这一切,都是我的错。请你原谅我。你,永远是我的家。”
对于媒体来说,塔索·库伯行刺案的调查已经告一段落,事情已经灰尘落定。但对爱德华来说,这个案子才露出了冰山一角——塔索·库伯被杀的原由还只是警方的推理,还是个谜;从切·詹姆斯书房里发现的神秘资料、渡鸦社团也都是未解之谜……
只管前程迷雾重重,爱德华仍旧坚信,雨总有停的时候,只要他一直坚持下去,逮捕罗伊·巴斯的日子,解开所有谜团的日子,总会到来的。
雨雾从坟地里升起,覆盖了爱德华,沉没了他……
此刻,让我们再回到故事的开头吧:
一年多前,桥下的赌徒男子把枪塞进了嘴巴。
一辆卡车从桥上路过,撒下一抹灯光。灯光里,下雨了。
“你死了,不值得。”有个声音从身旁的灌木丛里传来。男子转过身,瞥见一个体格高大的秃头男性。
那人毛遂自荐说:“我叫康斯坦丁。”
男子拔出枪,大叫:“你别过来,你再过来,我就开枪。”
自称是康斯坦丁的人说:“你假如想过上好日子,就不要开枪。我会改变你的运气。”
康斯坦丁一边说,一边向自杀者走近,拔下了他手中的枪,“只要你按我说的去做,你就能过上好日子。”
卡车的灯光此时已经靠近了桥的末端。男子已经失去了一切。无论这个叫康斯坦丁的人让他做什么,他都不会有损失。他点了点头。
康斯坦丁拿着枪,说:“那么,为了塔索·库伯的重生,我们来鸣枪庆贺吧。”他对着河水开了一枪,接着把枪扔进了河中。
潦倒的男子颤颤巍巍地站起来,对着康斯坦丁说:“我跟你走,我的名字叫……”
康斯坦丁打断了他的话,说:“这,并不重要。”
雨这时,变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