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变法又名百日维新、戊戌维新、维新变法,是清朝光绪二十四年间(1898年6月11日-9月21日,戊戌年)的短暂政治改革运动,变法由慈禧太后默许、光绪皇帝领导,深入经济、教育、军事、政治及官僚制度等多个层面,希祈中国走上君主立宪的道路。然而后期改革过于激烈,因而传出有维新派建议将慈禧太后囚禁、暗杀等传闻,惹怒慈禧,加上以慈禧为首的清朝当权势力担心变法中的“合邦”计划最终会导致中国被日本和英国瓜分,步朝鲜乙未事变的后尘,因而发动了戊戌政变,戊戌变法仅经历了103日就告终。维新派首领康有为和梁启超逃入日本驻北京大使馆,谭嗣同等维新人士陆续被捕杀害,光绪帝则被软禁于中南海瀛台,慈禧重新当政,引发了民间舆论支持孙文、黄兴等更为激烈的革命主张,推翻帝制,建立共和。
背景
1840年鸦片战争战败后,清朝与世界的关系日益紧密。接踵而至的内忧外患,迫使清政府及一众知识分子醒觉到必须要改变以自强。同治年间(1861年)开始,清政府进行洋务运动,希望能够以“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方式,改良生产技术。全国各地先后引入了外国新科技,开设矿业、工厂,建设铁路及架设电报网,培训技术人材;在军事上亦建立了远东最具规模的海军──北洋水师。
1895年,清朝在甲午战争败给日本,北洋水师全军覆没。中国因此割让了台湾及澎湖列岛,赔款二万万三仟万两银即二亿三仟万两白银。证明了洋务运动未能根本地改变清朝落后的境况。于是涌现出了要求从更基本层面,包括政治体制上,进行变法维新的声音。
公车上书
变法维新的要求开始于1895年于北京发生公车上书。当时齐集在北京参与科举会试的各省举人收到《马关条约》中,中国割去台湾及辽东,并且向日本赔款白银两万万两的消息,一时间群情激动。4月,康有为和梁启超作出成上皇帝的万言书,提出“拒和、迁都、练兵、变法”的主张,得到一千多人连署。5月2日,二人、十八省举人及数千北京官民,集合在都察院门前要求代奏光绪帝。进京参加会试的举人是由各省派送,依照汉代举孝廉乘公家马车赴京接受考核之惯例,对进京参加会试的举人又俗称为公车,故此称为公车上书。虽然公车上书在当时没有得到直接实质的效果,但是却形成了国民问政的风气,之后亦催生了各式各样不同的议政团体。当中由康有为和梁启超二人发起的强学会最为声势浩大,一度得到帝师翁同龢和湖广总督张之洞等清朝高级官员的支持。
变法酝酿
1897年底,发生山东曹州教案,两名德国传教士被杀。德国乘机侵占胶州湾(今青岛),俄国同时进占旅顺大连,法国进占广州湾(今广东湛江),英国进占山东威海,并且要求拓展九龙及新界。
1898年(戊戌年),康有为多番上书要求推行新政,但是康有为非四品官,无权力上书皇上。1月29日,康有为的奏折首次转呈光绪,光绪命令允许康有为随时上书。于同日,康有为第6次上书。2月,康有为第7次上书,再次建议皇帝效仿彼得大帝和明治天皇的改革,并且呈上他自己的著作《日本变政考》和《俄大彼得变政记》和其他有关各国改革的书籍。皇帝之后每日阅读,并将康有为的著作呈览给慈禧。康有为的书加强了光绪帝对改革的决心。
5月29日,恭亲王奕?去世,死前对光绪说:“闻广东举人康有为等主张变法,请皇上慎思,不可轻信小人。”他逝世两日后,康有为以御史杨深秀名义呈上奏折,请求明定国是。6月6日,徐致靖上书《请明定国是疏》(康有为代拟)请求光绪帝正式改变旧法,实施新政。
1894年末,谭嗣同给其师欧阳中鹄写信谈及改革路径,具体到改革经费的筹措时,谭嗣同说:“试为今之时势筹之,已割之地不必论矣。益当尽卖新疆于俄罗斯,尽卖西藏于英吉利,以偿清二万万之欠款。以二境方数万里之大,我之力终不能守,徒为我之累赘,而卖之则不止值二万万,仍可多取值为变法之用,兼请英俄保护中国十年。”,认为蒙古、新疆、西藏、青海“毫无利于中国”,不如卖掉“供变法之用”。
康有为在戊戌年前后,也有将西藏、新疆等地卖给列强的想法。据翰林院编修夏孙桐在《书孙文正公事》中记载,朝廷重臣孙家鼐曾质问康有为的新政构想“万端并起”,经费将如何筹措;康有为的回答是:把西藏卖给英国,“可得善价供新政用”。然而康、谭其实并不懂国家之间买卖疆土是怎么回事。在康有为进呈给光绪帝的著作之一《日本变政考》里,康有为举了库页岛(日本人称桦太岛)划俄和阿拉斯加售美两个例子,来证明其卖疆土搞变法的理念是正确的。然而日俄《桦太千岛交换条约》并非如康氏所言,是日本政府在“卖地”,而是日俄两国的一次边界勘定。至于出售阿拉斯加,其目的并不是为了卖钱来处理内政,其所得亦非如康有为所说,卖了“金钱数万万(亿)”(实际上仅卖了720万美元),更没有拿来“筑铁路、兴学校、购铁舰、增海军”。批评者指出,康有为在进呈给光绪的著作里如此扭曲史实,或是其本就一知半解,或是刻意曲解以引诱光绪赞同卖疆土搞变法——考虑到康氏毕生为学,如梁启超所言,常好博求异,为证成己论,不惜抹煞事实,曲解证据,恐后者之可能性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