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彦威,唐太原(今太原)人。生卒年不详。他出生在一个世代儒学的知识分子家庭,幼而父母双亡,过着贫困、艰难的生活。他在艰苦的条件下,通过顽强的自学,精通了三礼,熟悉古今典礼。他曾应明经甲科中,但没有受到重用。
唐宾宗元和(806—820年)年间,王彦威不得不奔走于京师权贵门下求职。被任命为太常散吏、补充检校官。他搜集整理了隋以来的礼制沿革情况、吉凶五礼制度,按类区分,修定成《元和新礼》 30卷献上。从此王彦威名声大噪,被破格授予太常博士之职。以后,他历任司封员外郎中、弘文馆学士、谏议大夫,十二州勘定两税使、史官修撰、司农少卿、青州(今山东益都)刺史、兼御史大夫、平卢军节度使、淄青观察使、户部侍郎判度支、检校礼部尚书、许州 (河南许昌)刺史、忠武军节度使、陈许溵观察使、兵部侍郎、宣武军节度使等职,封北海县子。
王彦威通晓礼法典故,在有关朝廷仪礼的一些问题上,他不拘泥于古礼、权且变通,又能坚持原则,不阿附权贵,深为人们所称道。元和十五年(820年)正月、唐宪宗去世,有人建议于腊月再下葬,这不仅浪费财力人力,且拖延时间太久,既不卫生,又有碍政事处理。上彦威引经据典,据理力争,认为应该早日埋葬唐宪宗。他的建议立即受到刚登基的唐穆宗的重视,最后在王彦威的坚持下,力排众议,由朝廷下诏决定提前于5月下葬唐宪宗。
唐宪宗葬礼举行甫定,又有人节外生枝,提出新问题。淮南节度使李夷简认为唐宪宗功高列圣,应谥称祖。唐穆宗犹豫不决,交礼官商议。王彦威认为:“据礼经,三代之制,始封之君,谓之太祖,太祖之外,又祖有功而宗有德。……国朝祖宗制度,本于周礼,以景皇帝为太祖,又祖神尧而宗太宗。自高宗已降,但称宗,谓之尊名,可为成法。……而拟议大名,垂以为训。大行庙号,宜称宗。”唐穆宗采纳了他的建议。
在法制建设方面,王彦威注重礼、法并重,根据这一精神,他判决了不少疑案难讼。
开成元年(836年),王彦威奉诏任户部侍郎判度支。后来,又出任淄青12州勘定两税使,登记户籍,“差量纤悉,朝法振举,人不以为烦。”他又搜集唐初以来至唐德宗贞元年间,历代帝王与功臣事迹,依照《左传》叙事体写成《唐典》一书,献上。
王彦威虽然通晓儒学、勤于吏事,但却不甚精通理财之道,另外,他还自恃才高,刚愎自用,巴结宦官仇士良、鱼弘志。王彦威约卒于唐武宗会昌(841一846年)年间,追赠尚书右仆射、谥靖。他曾着有《度支占额图》、《供军图》,《唐典》、《元和新礼》30卷等,颇行于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