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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魄,附于人体的精神灵气,类似于西方所说的灵魂。在中国哲学之中,魂魄阴阳对反,魂为阳性精气,魄为阴性精气。
概论:中国古代认为人体乃至万物,皆附有精神灵气,称之为魂魄。古来礼俗,人死之后,会以其所着之衣,置于尸魄之上。因为魂不在体内,所以将衣唤魂。若魂辨识到自己的衣服,则寻衣归体。幡上并要书其姓名,以帮助亡魂返回其体。若唤魂后无复生,才为之举行葬礼。
人逝去后化为鬼,或说其魂气(精神)属阳归于天,谓之神;形魄(骨骸)属阴归于地,谓之鬼。圣人因之制祭礼,敬奉鬼神。
人若魂魄分去,则病;魂魄尽去,则死。若未得善终,则化为厉鬼作祟,造成祸害。道士、术家传有种种拘录及上章之法,用以招魂聚魄,驱鬼荡邪。《十洲记》载西海聚窟洲上有神鸟山,山有异宝返魂树,取树汁制为丸,名为惊精香、返生香。死者若闻其香气,则可死而复生。
两汉时期,将“魂”、“魄”、“神”、“意”、“志”与五行、五脏相配,谓肝藏魂,肺藏魄,心藏神,肾藏志,脾藏意,若能制胜五行,调和五脏,则可安养延年。其中,持古文经学者,如太玄经,以脾-木、肺-火、心-土、肝-金、肾-水相配;持今文经学者,如黄帝内经,以肝-木、心-火、脾-土、肺-金、肾-水相配。
中医学:中医气哲学定义为人的表限只限定于两种状态,一是为魂态(精神充足、有活力、有斗志...等等)而气旺盛于五脏为循环为中心(心、肝、脾、肺、肾)另一种状态为魄态而只能感受到情绪而气旺盛于六腑为循环为中心(胃、胆、三焦、膀胱、大肠、小肠)。
道教:三魂七魄
三魂七魄,是中国道教对于人魂魄的说法,谓人身有三魂七魄。三魂即胎光、奭灵、幽精;七魄计有尸狗、伏矢、雀阴、吞贼、非毒、除秽、臭肺。
马偕(George L. Mackay)经由生活观察指出,汉人认为人有三个灵魂,人死后一个灵魂到看不见的精灵世界,第二个灵魂进入坟墓里,第三个则在家附近徘徊。第一个灵魂由道士负责,另两个灵魂则由子孙照顾。亲人整修墓地照顾第二个灵魂,第三个灵魂则安置在木制的神位中。
道教文献
《老子河上公章句》主张安“魂、魄、神、精、意”,以涵养五脏;天之鬼为魂,以“五气”从鼻入藏于心,影响性情,地之鬼为魄,以“五味”从口入藏于胃,影响身形,口鼻为玄牝之门,是人身通感天地之门户。
《黄庭经》主张食气,存养太和,以“还魂返魄”“摄魂还魄”,可不死而得入黄宁。务成子注《黄庭经》,谓诵读黄庭,能调和三魂,制炼七魄;除去三尸,安和六腑;五脏生华,色返孩童,百病不能伤,灾祸不得干。
三魂七魄之并称,最早载于《抱朴子》。谓守一存真,即可金水分形(分身之术),自见人身中有三魂七魄,更能接见天地神灵。
上清道书《灵书紫文上经》中有详细解说,谓三魂七魄于特定时日,飘荡不定,道士须拘制之,以安神定形。七魄名号为尸狗、伏矢、雀阴、吞贼、非毒、除秽、臭肺,乃身中浊鬼,当制止其伐身,三魂名号为爽灵、胎光、幽精(与上元宫泥丸之赤子、中元宫绛房之真人、下元宫丹田之婴儿,以及命门玄关之大君),皆为身中长生之神,当存守身内。太平经钞甲部三魂七魄之语,当为从灵书紫文所增补。
陶弘景所编《真诰》载有种种法术摄受三魂七魄,能出恶梦,守魂魄,炼身形。
唐朝道书《太上除三尸九虫保生经》叙述“炼阳魂而制阴魄”之法,并说学道者,当须顺魂灵制尸魄,以阳消阴,令魂炼魄,阴秽渐减,乃长生之道。
《云笈七签》引正一真人语,对三魂又增以新说,谓胎光,属之于天,常欲得人清净,久居人身,则能长生;爽灵,属之于五行,常欲人机谋万物,令人心劳气散,多生祸福灾衰刑害之事;幽精,属之于地,常欲人好色嗜欲,令人秽乱昏暗、耽着睡眠,精华枯竭而名生黑簿鬼录。并说有三魂会日,于此本会之日,诵人善恶。又说三魂,一主命,一主财禄,一主灾衰;一常居本属宫宿,一居地府五岳,一居水府。人身唯七魄常居不散,至本命日,一魂归降与魄相合。若三魂循环不绝,则百神交会,人安稳无病,若三魂不归,则魄与五鬼为徒,令人行事昏乱,耽睡好眠,灾患折磨。道教有种种法术,能拘魂制魄,使人渐至长生。
朱熹以及宋末道教学者俞琰认为三魂七魄非真指实数,以医家谓肝属东方木而藏魂,肺属西方金而藏魄,九宫数以三居左,七居右,主张三七为九宫数,虚指五行。隋代萧吉《五行大义》则提有多种异解,认为魂魄之数,乃配合种种阴阳五行八卦天地人之数,而为魂三魄七。
三魂
道教的三魂
道教古称“胎光、奭(shì,ㄕˋ)灵、幽精”,丹鼎派称之为“元神、阳神、阴神”等。三魂生存于精神中,所以人身去世,三魂归三线路。
*天魂归天路,到达空间天路。因天魂只是良知亦是不生不灭的“无极”,因有肉体的因果牵连,所以不能归宗源地,只好被带走上空间天路的寄托处,暂为其主神收押,这是所谓的“天牢”。
*地魂归地府,到达地狱,因地魂可知主魂的一切之因果报应,也可指使在世肉身之善恶,所以肉身死亡后,地魂再进因果是非之地。
*人魂则徘徊于墓地之间,因人魂本来是“祖德”历代姓氏流传接代之肉身。以七魄在身其性行之魄力,死亡后在墓地对神主,来来往往之走上人路之寄托处。
直到再度轮回,三魂才会重聚。
而“三魂”的根本是“真如”(生命实相),“三魂”是由于“真如动念”所产生的一种能量形态并吸附了灵质而具形体,属于“灵界”。
鸾书的三魂
*生魂(象魂):主宰生息,代表生命能源,能对环境产生反应,植物只有生魂。
*觉魂(识魂):主宰意识,代表自我,能够思考、感受与记忆,动物拥有生觉二魂。
*灵魂(主魂):主宰人的灵性,代表智慧,能分别善恶、通晓万物之情,只有人三魂齐备,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另有说法认为人的意识是由灵魂主宰,而不是觉魂。
灵魂若有毛病,人就会痴呆。觉魂若有毛病,人就会发疯,神经就会散乱。生魂若有毛病,人就容易生病。
人若死后生魂会消灭,灵魂就依因果循环六道之中轮回。如果善业大于恶业便投胎至天界或人界,至天界灵魂和觉魂便会合一,至人间则旧觉魂消灭,再新生一觉魂一生魂投胎。如果恶业大于善业就至地狱道,灵魂会在地狱受刑受苦。只有农历七月十五日才能至人间,觉魂则留在世间排徊,直到灵魂受苦完投胎至人界(人道和畜生道)觉魂便消灭,留在人间的觉魂有时可以受神主牌位让人拜,有时在墓园流浪,有拜公妈的人比较不容易受觉魂作弄,没拜公妈的人较容易受外来孤魂作弄。
七魄
七魄名尸狗、伏矢、雀阴、吞贼、非毒、除秽、臭肺,指喜、怒、哀、惧、爱、恶、欲,生存于物质中,所以人身去世,七魄也消失。之后再随新的肉身产生“肉体及魄”则属于“阳世的物质世界”。
七魄为人身的血,第一就是眼睛的血,眼睛的血是涩的,第二就是耳朵的血,耳朵的血是冷的且不容易凝固,第三就是鼻子的血,鼻子的血是咸的,第四就是舌头的血,舌头的血是甜的,第五就是身体的血,身体的血是热的比较容易凝固,前五项为五根的血,分别是眼、耳、鼻、舌、身等五根,五根以外就是脏腑内脏之血,我们的脏腑分成红内脏和白内脏,红内脏就是心脏、肺和肝等,白内脏就是胃、大肠和小肠等,红内脏的血是腥的,白内脏的血是臭的。
“儒宗神教”鸾书文献
“儒宗神教”的鬼神观里,人是万物之长,因此认为草木仅一魂,曰生魂,禽兽有二魂,一曰“生魂”能知生长走动,二曰“觉魂”能知痛苦与喜乐哀鸣之情。人则有三魂,生魂、觉魂、灵魂。人死之后,如系在世作恶多端之人,乃下地狱,按其罪过受种种磨炼。
由于“儒宗神教”主张阐发“五教”(儒、道、佛、基、回)圣人之奥旨,其三魂之说或源自天主教神父利玛窦《天主实义》中所叙述的三魂观:
“西士曰:人有魂、魄,两者全而生焉;死则其魄化散归土,而魂常在不灭。吾入中国尝闻有以魂为可灭,而等之禽兽者;其余天下名教名邦,皆省人魂不灭,而大殊于禽兽者也。吾言此理,子试虚心听之。世有生、觉灵三魂彼世界之魂有三品:
⑴草木之生魂下品名曰生魂,即草木之魂是也。此魂扶草木以生长,草木枯萎,魂亦消灭。
⑵禽兽之觉魂中品名曰觉魂,则禽兽之魂也,此能附禽兽长育,而又使之以耳目视听,以口鼻啖嗅,以肢体觉物情,但不能推论道理,至死而魂亦灭焉。
⑶人类之灵魂上品名曰灵魂,即人魂也。此兼生魂,觉魂,能扶人长养及使人知觉物情,而又使之能推论事物,明辨理义。人身虽死,而魂非死,盖永存不灭者焉。”
《天主实义》的三魂之说,则源自于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的《灵魂论》,生魂即vegetative/nutritive soul,觉魂即senetive soul,灵魂即rational soul。这种划分与中国传统的“魂气”思想不同,与佛教对“有情世间”和“无情世间”的划分以及“六道轮回”的思想也相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