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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献忠字秉忠,号敬轩,明万历古三十四年(1606年)9月18日出生于陕西省定边县郝滩乡刘渠村(古称柳树涧堡),张献忠少时曾读过书,成人后参军,供役为捕快、边兵。因犯法当斩,主将陈洪范观其状貌,为之求情于总兵官王威,重打一百军棍除名,从此便流落乡间。
明崇祯三年(1630年),张献忠积极响应王嘉胤的反明号召在米脂起义,自号八大王,一作西营八大王。次年,参加王自用联军,为三十六营之一。他英勇善战很快成为三十六营的主要首领并以能谋善战的八大王出名。
王嘉胤死后,与李自成等归附高迎祥,高迎祥称闯王,张献忠、李自成号闯将,崇祯八年(1635年)参与荥阳之会,议决进取,献忠与高迎祥等共攻略东方。不久张献忠与李自成因小笔开始分裂,张献忠率部攻长江流域,李自成攻黄河流域。十年(1637年),遭明军总兵官左良玉部的进攻,张献忠的起义部队严重受损,本人也受伤,政治上发生动摇。次年正月,张献忠率本部义军进驻谷城(今属湖北省比城县)受朝庭招安授予副将。驻地王家河,易名太平镇,以示休兵。
张献忠被招安,既不按原安排遣散义军,更不参加对李自成部义军的战斗,而是把守一地加强军事训练,保持自主权。崇祯十二年(1639年),张献忠因对官府腐败官僚无止境的索贿、敲诈、对自己的刁难、不信任已感不满,加之受到李自成的影响,五月初九采用“避实捣虚”“以走致辞敌”的有效战术,重举反明的大旗。以走制敌,转战四川境,使明军疲于奔命。十四年,大败明军于开县黄陵城,长驱出川,破襄阳,杀襄王朱翊铭,进破光州等地。明督师杨嗣昌畏罪自杀。十六年据武昌,称大西王。不久克长沙,宣布免征三年钱粮,从者愈众。崇祯十七年(1644年)8月9日攻破成都,巡府龙文光,蜀王朱至澍及其嫔妃全部自杀身亡,其他官员当了俘虏。义军进入成都号称60万大军,很快控制了四川大部分地区的州,县,在成都,张献忠先号称秦王,接着宣告建立大西国,改元大顺。建立健全制度,后称帝,以成都为西京,8月16日登基王位。
是年冬,绝望之下,在四川进行空前的烧杀破坏;以开科取士为名,杀知识分子于青羊宫,又坑成都民于中园,杀各卫军98万,遣四将军分屠各县,将亿万宝物掷入锦江,决水放流,自谓“无为后人有也”,残忍变态至极。清顺治三年(1646年12月1日),局势越来越紧张,而张却自命不凡,不以为然。10月20日,部队到达川西北充县与盐亭县交界处凤凰山坡时张献忠中箭身亡。
张献忠屠蜀
屠蜀,是指中国明末清初之际四川人口的骤减现象,战乱是重要原因。南明兵部职方司郎中欧阳直在其著作《欧阳氏遗书》中云:“天下未乱蜀先乱,天下已定蜀未定”。这是农民军领袖张献忠和入关之后的满清军队在四川的连年征战有关。根据《烬余录》记载:“今统以十分而论之,其死于献贼(张献忠)之屠戮者三,其死于摇黄之掳掠者二,因乱而相残杀者又二,饥而死者及二,其一则死于病也。”由此可得知,四川人口被大规模灭绝是农民军、清军、明军和张献忠等势力混战的最终恶果,但并不否认张献忠屠川的事实。
清初时以“湖广填四川”来解决四川人口的缺口。上海交通大学历史系主任曹树基博士指出,从崇祯初年起,四川全省陷入无休止的战乱当中,在这个过程中大约有685万人死亡,50万人残存。
“七杀碑”传说
史学家、明朝遗民、南明史籍以及外国传教士都指出张献忠是屠川元凶。近年来有中国大陆学者如南开大学教授南炳文以及四川大学教授胡昭曦等认为可信度有些值得怀疑,例如“七杀碑”传说。认为清政府说张献忠不仅杀人如麻,还在他杀人的地方立了个碑,碑上写有:‘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善以报天, 杀、杀、杀、杀、杀、杀、杀’。
然而清朝翰林历史学家彭遵泗所着《蜀碧》记载张献忠的“圣谕碑”却有出入。碑文上是:‘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续编绥寇纪略》和《明史》记载张献忠在四川杀了六万万人(万万可指十万或一亿),当时中国的总人口还不到一亿,也有历史学家推测中国的人口在明万历年间达到了一亿二千万至两亿。
明朝遗民吴伟业在其著作《绥寇纪略》当中同样没有承认“七杀碑”的存在:“谕曰: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而《蜀碧》和《绥寇纪略》都一致认定张献忠是屠川的罪魁祸首。
胡昭曦在其所着《四川古史考察札记》中言,“六万万有奇”的说法的确是有很多漏洞,而张献忠的确是被“七杀碑”传说中伤,而污蔑嫁祸张献忠的就是明末四川本地的地主和南明将领,证据就是新繁县地主费密家祖坟立的《一通歌碑》和南明将领杨展在《张献忠圣谕碑》后所刻《万人坟碑记》,图谋将南明军队的杀人惨像归结于农民军身上。胡昭曦认为这些“自相矛盾”的记载证明屠蜀的真正元凶是南明地主阶级组织的还乡团武装对四川劳动人民的反攻倒算,而非在公元1647年已死的农民革命领袖张献忠。
千船沉银
清顺治三年,张献忠在兵败时率军撤离成都,带宝物载船沿岷江南下,行至彭山双江河遭伏击,所载之金银珠宝亦随船沉入江中。既历史上传说的江口沉银。2010年,眉山市人民政府将彭山区江口镇的江口沉银遗址,列为眉山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直到2015年,专家找出当年的沉船遗址,并顺利在2017年大规模封江开挖后,出土许多珍贵的文物,包含张献忠分封嫔妃的金册、银册,以及金银币、银锭、金戒指等,还有铁刀剑等兵器。